大学购买加密货币有问题吗? – 币界网

机构金融领域正在悄然发生转变:大学捐赠基金正在悄然增加其捐赠投资组合中对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资产的投资。据报道,布朗大学向贝莱德的iShares比特币信托ETF配置了约490万美元。埃默里大学披露了其持有

机构金融领域正在悄然发生转变:大学捐赠基金正在悄然增加其捐赠投资组合中对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资产的投资。据报道,布朗大学向贝莱德的iShares比特币信托ETF配置了约490万美元。埃默里大学披露了其持有的灰度比特币信托ETF。奥斯汀大学推出了一只500万美元的比特币基金,斯坦福大学由学生运营的Blyth基金也将其部分资产配置到了该资产类别。据报道,过去几年,包括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在内的其他机构也通过对区块链或数字资产基金的早期风险投资获得了加密货币投资。

这些发展反映了机构对加密货币的广泛接受趋势,加密货币越来越被视为一种潜在的多元化投资工具或通胀对冲工具。然而,免税、使命驱动的捐赠基金的参与引发了一些法律和信托问题,可能需要更加关注,尤其是在管理慈善资产管理的州法律下。

UPMIFA 下的受托责任考量

在大多数州,非营利性捐赠基金的管理由 《机构资金统一审慎管理法》 (UPMIFA)。UPMIFA 要求受托人管理机构资金时,应谨慎行事,如同“在类似情况下,处于类似位置的普通审慎人士所为”。这些准则提供了灵活性,并认可了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重要性,但同时也强调流程的重要性。受托人必须评估流动性、多元化、总体经济状况以及与机构宗旨的一致性等因素。

投资比特币等数字资产是否符合这些标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决策的制定方式,以及该资产如何融入更广泛的投资组合策略。比特币的波动性和有限的历史记录,使其成为一个既受关注又需谨慎的话题。 倡导者 认为该资产具有长期上涨潜力,且与传统市场的相关性较低,同时 批评家 注意其不可预测的价格波动、监管的不确定性以及缺乏内在收益。

UPMIFA 并不禁止风险承担,但它强调受托人应勤勉谨慎地行事。《信托法重述(第三版)》支持这一观点,指出受托人可以在投资组合中包含高风险投资,只要整体投资策略合理且经过深思熟虑。这种方法符合机构投资组合不断发展的性质,现在机构投资组合可能包括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或其他另类资产。

多元化与监督的司法视角

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强调多元化和监管的重要性。例如,在 哈佛大学诉阿莫里案 法院指出,受托人必须避免投机,并谨慎地管理慈善财富。此外,纽约上诉法院的裁决 关于 Janes 的遗产 裁定受托人未能分散大量柯达股票的持有,违反了受托责任。该裁决强调,不仅要谨慎选择投资对象,还要持续审查和调整投资策略。

最近, 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地方法院最近裁定 雇主允许投资经理将退休资产投资于基于非金钱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的持股,违反了对计划参与者的忠诚义务。法院认定,该公司及其委员会履行了审慎义务,其受托监督实践不仅符合法律要求,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超出了标准”。如果维持原判,该判决可能会开辟一条针对401(k)计划的新受托诉讼途径,这些诉讼的焦点不仅在于投资回报或管理成本,还在于投资经理的代理投票活动。

此外,非营利机构必须注意其免税地位。 美国国税局发布指导警告 某些投资,尤其是那些与机构声明的慈善使命不符或涉及高投机性的投资,可能会根据《美国法典》第501(c)(3)条引发担忧。虽然孤立或适度的加密货币投资不太可能引发执法行动,但机构可能希望确保其投资政策和理由得到清晰的记录,尤其是在接受捐赠者审查或审计的情况下。

需要明确的是,捐赠投资组合中存在数字资产并不一定有问题。一些机构可能会认为,少量配置加密货币,尤其是通过ETF等受监管的工具,符合其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关键的考量在于,该决策是否经过了适当的审慎考虑,是否得到了分析的支持,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定期进行审查。

流程重于产品

随着加密货币日益融入主流金融,越来越多的非营利受托机构可能会对其进行探索。对于那些考虑进行此类投资的人来说,以流程为导向的方法——以记录在案的尽职调查、与机构宗旨的契合以及对潜在风险的认知为基础——可能仍然是满足法律审慎标准的最清晰途径。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篇文章分享至朋友圈

发布者:币下载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paipaipay.cn/314660.html

(0)
今日快讯的头像今日快讯
上一篇 2025年7月17日 下午9:59
下一篇 2025年7月17日 下午9:59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QQ:11825395

邮件:admin@paipaipay.cn

联系微信
联系微信
免责声明:本站为开放的资讯分享平台,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