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案符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
其目的是定义加密资产的类别,并为银行提供明确的资本要求规则。
香港金融管理局周一发布了新模块 CRP-1 的草案,其中定义了《银行监管政策手册》(SPM)中的“加密资产分类”,并向本地银行业征求公众意见。 已报道 由当地媒体报道。
香港发布新的加密货币咨询文件
香港金管局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旨在使其加密货币框架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该文件可能于2026年初在香港生效。
本咨询文件的主要目标是定义加密资产的类别,并明确银行的资本要求规则。根据拟议规则,基于无需许可的区块链网络构建的加密资产可能符合较低的银行资本要求。但这仅在发行人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缓解措施的情况下才适用。
密码分类组划分
根据 财新 报告称,新规将加密资产分为两类,每类又细分为两个子类。例如,第 1a 类、第 1b 类、第 2a 类和第 2b 类。
- 第 1a 组包括代币化的传统资产,
- 第 1b 组包括具有有效稳定机制的稳定币。
第二类资产包括所有无储备支持的加密资产,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坊,以及任何不符合分类标准的代币化传统资产和稳定币。根据一套对冲识别标准,这些资产进一步分为第 2a 类和第 2b 类。
香港促进创新并与全球标准接轨
通过新的规则提案,香港正在为银行参与数字资产业务创造更清晰的监管路径。一旦实施,该提案将降低金融机构持有加密货币的门槛。
此举标志着香港在实现促进创新目标的同时,保持其监管框架与全球标准保持一致的又一个里程碑。
上个月,香港金管局提出了“ 稳定币条例 ’,允许在该国接受稳定币牌照。此举加强了反洗钱 (AML) 等安全措施,使香港成为加密货币领域的全球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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