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安税务观察:2023年6、7月加密货币税务动向

新一期“币安税务观察”博客系列重点关注2023年6、7月间全球税法和政策的进展。 今年夏天,除了斯洛伐克、法国、日本、肯尼亚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加密货币相关的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的发展和阐明外,国际货币

新一期“币安税务观察”博客系列重点关注2023年6、7月间全球税法和政策的进展。今年夏天,除了斯洛伐克、法国、日本、肯尼亚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加密货币相关的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的发展和阐明外,国际货币资金组织(IMF)和经合组织(OECD)等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也阐明了自身的立场,并发布了数字资产税收和申报的新规则。刚刚结束的夏季对世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和税务专家来说是一个繁忙的季节,他们忙于制定加密货币税收规则,几个主要司法管辖区的相关当局提出了新的法律、阐明和指南,或对数字资产持有者有用。“币安税务观察”是旨在帮助币安用户和更广泛的加密货币社区了解最新数字资产税务动向的博客专栏。在本期博文中,我们将探讨2023年6月和7月发生的事件,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加密税收的立场文件、经合组织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斯洛伐克新推出的加密税务框架、美国国税局(IRS)对权益证明(PoS)质押奖励的处理办法等。国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关于加密货币税收的立场文件7月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了第2023/144号研究手稿,探讨了将加密货币纳入在最初制定时未涵盖加密货币处理的税收制度中所产生的问题。该手稿涵盖了广泛的加密货币税收问题,主要探讨了由特定数字资产交易的去中心化和准匿名性所带来的实际执法和申报问题;许多数字资产既是投资资产又是支付方式所产生的复杂性;以及将普通碳税作为处理能源密集型工作量证明加密货币挖矿的环境外部性问题的理由。该手稿最后呼吁监管机构找到并实现“在促进创新、实现金融稳定性与投资者保护之间取得平衡”,以及呼吁税务机关在考虑这一资产类别的独特特征的情况下“将加密资产使用的发展纳入运作良好的税收体系”。经合组织推出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并修订通用申报准则(CRS)6月8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的出版物,介绍了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以及对通用申报准则(CRS)修订,以扩大其范围并避免与CARF重复申报,并通过增强型尽职调查程序来优化其申报结果。同日,经合组织领导人发布了题为“保障弹性未来:共同价值观和全球伙伴关系”的声明,支持CARF和修订后的CRS的实行,并呼吁经合组织探索可以进一步提高税收透明度的领域。CARF覆盖稳定币、加密资产衍生品和特定的非同质化代币(NFT),解决了加密货币越来越突出的使用问题,该框架还包括税务透明度框架,可实现加密资产交易税务信息的标准化自动交换,含信息收集机制规则、用于自动信息交换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以及用于交换申报信息的电子格式。欧洲意大利:对加密货币税收进行公开意见征询,延长加密资产选择递增的最后期限6月15日,意大利税务机关发布就一则通告草案进行公开意见征询,该草案旨在明确加密货币相关活动的税务处理办法。此次征询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涵盖了广泛的加密货币税收问题,包括:借贷、质押和DeFi交易的税收处理确认对收入、资本收益征税的时机某些加密货币币对交易的免税性中间机构的预扣和申报义务效用代币和NFT交易的增值税提议对加密货币交易征收0.2%的印花税此外,意大利2023年5月10日第51号法令于7月3日生效,其中一项重点内容是将纳税人选择递增在2023年1月1日持有的加密资产基础的最后期限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原定6月30日)。通过选择性制度,纳税人可以对今年年初持有的加密资产的未实现收益缴纳14%的税,与26%的标准税率相比,持有大量加密货币的意大利居民或将实现大幅节税。斯洛伐克:新的加密货币税收制度斯洛伐克国民议会于6月28日投票决定实施一揽子与加密货币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该国财政部宣布,该措施每年将使财政损失3,000万欧元。该法律以112∶2的绝对多数票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该条法律将出售曾持有超过一年的加密资产所得收益的税率降至7%,与该国19-25%的标准所得税税率相比,该税率相当优惠。将加密资产兑换为其他加密资产(币币交易)无需缴税,即实际上将加密资产出售获得法币或兑换为商品或服务后才进行征税。此外,收到加密货币付款不会引发医疗保险缴费(对其他收入征收税费高达14%),且此类收入也将免征所得税,上限为每年2,400欧元。法国:对加密货币交易收入征税进行阐明法国税务机关发布了指导方针,阐明了数字资产交易的税收处理办法。该指南将数字资产的专业购买、销售和交易与非专业的上述活动区分开来。专业交易的利润作为商业活动的工商业利润缴税,按普通收入征税,最高达45%。相比之下,非专业交易的利润视为资本收益,按30%的统一税率征税。法国实行的税收制度对加密货币币对之间的交易不征税。因此,无论是专业或非专业方式的相关活动,将数字资产出售获得法币或兑换为商品或服务时才征税。美洲美国:税务联合委员会就数字资产的税收处理问题征求公众意见美国国会税务联合委员会(JCT)于2023年7月11日发布报告,于报告中征求公众意见,应对数字资产相关的税收挑战和机遇。JCT发现,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RC)第475条(按市值计价)、第864(b)(2)(交易安全港条款)和第1058条(根据特定安排转让证券)是否涵盖数字资产具有不确定性。JCT接着指出,数字资产并未明确包含在第1091条(刷单交易)或第1259条(推定销售)中,第998(e)条中的“最小比例不承认规则”也未涵盖数字资产。在此次公众意见征询中(征询截止至2023年9月8日),JCT就这些规定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于数字资产征求了意见,以及就网络验证者奖励(质押和挖矿)的税收处理以及《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FBAR)、《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和IRC第170条下的慈善捐款规则是否需要修改以适用于数字资产等征求意见。美国:国家税务局发布质押奖励征税裁决2023年7月31日,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2023-14税收裁决,其中规定,当纳税人获得对奖励的“支配和控制权”时,采用现金收付方法的纳税人收到的权益证明质押奖励,必须按照其公平市价计入纳税人的总收入中。这与付出商品或服务而收到的数字资产付款或在工作量证明协议中挖出的数字资产的处理办法一致。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7月12日,参议员辛西娅·鲁米斯(Cynthia Lummis)和柯尔斯滕·吉利布兰德(Kirsten Gillibrand)向国会重新提出由两党支持的《鲁米斯-吉利布兰德金融创新责任法案》(Lummis-Gillibrand 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的扩展版本。该法案旨在“为加密资产建立全面的监管框架”,如果通过,则将推翻美国国税局关于直至质押或挖矿奖励出售或进行其他处置时才对其认可的裁决(第808条)。加拿大:加密货币挖矿不在增值税范围内2023年6月22日,加拿大颁布了C-47法案,该法案使多项措施生效,包括言明数字资产挖矿通常不属于商品和服务税(GST)或销售协调税(HST)范围。亚洲韩国:推迟对虚拟资产转账征税2023年7月5日,韩国宣布将其对虚拟资产转账的征税进一步推迟到2025年1月,该税原定最早从2022年初生效。即将征收的税款可以分为三大类:(i)韩国居民赠送的加密代币的税;(ii)对出售加密代币的韩国居民征收的所得税,这不在现行所得税法的覆盖范围内;(iii)要求由韩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对非居民个人和外国公司出售和提现数字资产代收的预扣税。就本地公司而言,预计2025年修正案不会造成重大改变:韩国的《公司税法》包括一项兜底条款,该条款对所有企业收入征税,包括该法案中未明确列出的项目,这意味着公司目前的加密货币所得需完成上税。日本:取消对代币发行方的未实现收益征收30%税日本的国家税务局于2023年6月20日废除了一项要求,即发行代币的公司必须按照代币的未实现(账面)收益缴纳30%的企业所得税。日本执政的自由民主党声称此举将使“各公司发行代币相关业务的开展更容易”,该举措早已备受期待,于2022年8月提出初步提案后于12月正式宣布。世界其他地区俄罗斯:确认计算加密货币收益税时费用可扣除俄罗斯联邦税务局于2023年7月5日发布指引信“No. СД-4-3/6639”,其中阐明:无论是出于个人纳税目的还是对于受简化税制约束的企业家,在计算资本收益时,购买数字资产所产生的有记录的费用均可扣除。澳大利亚:加密货币交易商品和服务税(GST)指南2023年7月5日,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了关于商品和服务税(GST)对加密资产适用性的指南。该指南首先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使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来保护和记录交易的加密资产”,并明确排除了非同质化代币(NFT)、稳定币和首次代币发行(ICO)中提供的证券、衍生品或效用代币。该指南还言明,以数字货币形式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收款的供应商必须将所受到的数字货币当做货币对待,但出于税收目的,必须在收款当天将相关金额兑换为澳元。向澳大利亚居民供应的数字货币和稳定币被视为“需缴纳进项税的金融供应”,即不对供应收取商品和服务税,但供应商不得就其在供应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进项税”申请抵免(即已支付给另一家供应商的商品和服务税)。而向非居民提供的供应将免商品和服务税,允许供应商申请相关进项税的抵免。最后,该指南考虑了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提供促成加密资产交易的平台)的商品和服务税处理。如果收款方是澳大利亚居民,则促成交易的供应需纳税,即将收取商品和服务税。向非居民方的供应则免除此税。请注意,币安可能在本文提及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提供服务,也可能不提供。请参见币安《使用条款》,了解更多详情。延伸阅读加密货币税收政策:准则、注意事项以及最佳实践币安税务观察:2023年第一季度欧洲和独联体地区加密货币税务动向币安税务观察:2023年第一季度亚太和美洲地区加密货币税务动向币安税务观察:2023年4、5月加密货币税务动向本文内容均照“原样”提供,仅作一般资讯及教育用途。以上内容无意作为也不应理解为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强烈建议用户针对税务问题自行获取独立建议。币安对此处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对于因使用和依赖这些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币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币安赵长鹏,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paipaipay.cn/282466.html

(0)
币安赵长鹏的头像币安赵长鹏
上一篇 2025年9月17日 上午2:26
下一篇 2025年9月17日 上午2:29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QQ:11825395

邮件:admin@paipaipay.cn

联系微信
联系微信
客服QQ:905995598